西城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确保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完成,西城区律师协会起草了《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经第十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
2022年6月27日
为了保证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各区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章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选举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简称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工作委员会设在区律师协会。具体组织人员如下:
主 任:赵培良 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副主任:孙晓辉 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第三届区律师协会会长
成 员:
皮剑龙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杨矿生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韩映辉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彭 姝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王 令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第三届区律师协会监事长
温新明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 楠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任燕玲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小波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欧阳继华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鲁 立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 阳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陈雄飞 第三届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康英杰 区律师协会秘书长
选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承办代表选举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代表产生原则
1.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证书,且所在机构住所地在西城区内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中产生。
2.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2022年5月 31日西城区律师总数35:1的比例确定。西城区有执业律师4104名,产生代表117名。公职公司律师135名,产生代表4名。
3.执业律师的代表由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和时间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并视疫情的变化调整相应时间;公职公司律师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名,由公职公司律师投票选举。
三、选举小组的划分
根据律师事务所人数划分若干选举小组选举代表,选举小组的划分规则是:
1.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含专、兼职律师)在35名以上的(含35名),可以成立独立选举小组,按照既定名额差额选举律师代表。独立选举小组名单及代表人数见“附件1”。
2.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35名以下的,根据其所在区域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选举小组,按照35:1的比例差额选举律师代表。联合选举小组的划分由选举工作委员会确定。
本区按照地域划分5个联合选举小组,即:(1)德胜、新街口区域选举小组;(2)展览路区域选举小组;(3)金融街、月坛区域选举小组;(4)广内区域选举小组;(5)广外区域选举小组。联合选举小组名单及代表人数见“附件2”。
四、选举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
时间:7月上旬
2.候选人推荐
时间: 7月10日至7月31日
3.候选人资格审查及确定阶段
时间: 8月1日至8月10日
4.候选人公示
时间: 8月11日至投票选举日
5.投票选举
时间: 8月下旬
五、候选人的确定
(一)候选人的条件
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证书,且所在机构住所地在西城区内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成为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律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且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4.关注西城区律师行业发展,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
5.本人自愿;
6.身体健康。
(二)候选人的推荐及确定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应由本人自荐、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推荐表应使用选举工作委员会制作的统一格式(见附件3)。推荐表应于7月31日前交至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独立选举小组可独立推荐代表候选人。
联合选举小组推荐代表候选人至少应有2家以上(含2家)律师事务所推荐,但每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独立选举小组、联合选举小组代表选举都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左右,具体人数由选举工作委员会确定。
选举工作委员会对各选举小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根据各选举小组应选代表人数按照差额确定候选人。选举工作委员会在确定候选人名单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候选人在律师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2、积极参加行政机关、律师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选举程序
(一)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及地点
选举工作委员会于选举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及西城区律协网站公布候选人名单、简历、选举时间及地点。
(二)选举方式
独立选举小组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在8月下旬组织本所律师集中投票选举,并按照固定格式(见附件4)向选举工作委员会上报选举结果。
联合选举小组以所在区域小组为单位,集中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日当天,联合选举小组的各律所组织本所律师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投票。区律师协会监事会派监事现场监督整个投票程序。投票时间结束后当场封存全部选票,由现场监事签字确认。选举日当天在区律师协会进行记票,区律师协会监事、各律所代表可以全程监督计票过程。计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选举结果,现场监事签字确认后,向选举工作委员会上报。
(三)投票规则
律师参加投票时,凭律师执业证当场领取选票填写完毕后投入票箱。
参加投票的律师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律师在选举期间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所律师代为投票,委托书应使用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制作的统一格式(见附件5),并需明确委托人的意愿。
七、代表的当选
同一选举小组,代表候选人按照获得赞成票多少进行排序,在应选名额以内的即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应选余额为限,得票多者当选。
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应在收到各选举小组选举结果后3日内依据代表条件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向当选的代表发确认函,并予以公布。
八、投诉的处理
(一)在代表选举期间,当选者本人或受其指使的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可向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投诉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撤销其当选资格,空缺代表名额从该选举小组中落选的代表候选人得票多者递补: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举人或受托人,妨害其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举人或受托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撤销当选资格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4.通过群发短信或者其他手段造谣诽谤、诋毁他人、虚假承诺或散布不良信息,干扰和破坏选举的。
(二)在代表选举期间,选举工作委员会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投诉和举报。
九、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学习《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教育、引导本所律师积极参与。要将选举工作的每项活动安排及时通知到本所的每名律师,确保每名律师了解选举工作的内容和安排,切实保障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广大律师要认真行使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工作,踊跃投票,服从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遵守投票秩序,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律师事务所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要高度关注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独立选举小组名单及应选代表数
律所数17家,律师人数2139,应选代表61名
附件2:联合选举小组名单及应选代表数
德胜、新街口区域选举小组
律师人数合计:448(54家所)
应选代表人数:13
展览路区域选举小组
律师人数合计:347(45家所)
应选代表人数:10
金融街、月坛区域选举小组
律师人数合计:317(40家所)
应选代表人数:9
广内区域选举小组
律师人数合计:457(70家所)
应选代表人数:13
广外区域选举小组
律师人数合计:396(55家所)
应选代表人数:11
请下载以下文件:
附件4: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独立选举小组选举结果报告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