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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律协妇女儿童法律研究中心成功召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

来源:协会资讯        2024-05-06

20244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为充分发挥北京市西城区律师的专业优势,近期,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妇女儿童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召开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线上研讨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西城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葛瑶主持。

会上,西城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靳丽娜,提出对《征求意见稿》“增加债权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条款,并细化第三人撤销之诉六个月期限的起算期限”的修改意见。西城律协妇女儿童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月、牛彩虹、胡伟琴、吴湘昀、勾建美、谭卫红等,针对《征求意见稿》不同条款,分别提出“明确‘假离婚’与民法典中真离婚相关规定一致性问题”、“统一将撤销婚内赠与的情形限定为‘欺诈、胁迫’”、“增加列举‘短期出轨’情形下撤销婚内赠予的规定”、“明确婚后父母出资赠予子女房产行为意图与房产登记行为的直接关联性”、“处分‘以解除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予子女的房产处理方式情况下,增加对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考量”、“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将特定财产赠予给子女的约定情形下,增加对子女意见的考虑、同时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形下,明确受赠子女是否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规定”等修改建议。

西城律协妇女儿童法律研究中心汇集了众多优秀的女性律师作为研究人员,她们多年深耕于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帮助过众多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征求意见稿》中新的规定内容有深刻的心得和理解,本次研讨会中,各位研究人员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为这次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献言献策。会后,西城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对研讨会中各位研究人员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书面汇总和梳理,并起草【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递交最高人民法院,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应尽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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