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7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西城区律师行业高度关注,党委带头谈感悟、话担当,下面分批次分享他们的心里话。
* 孙晓辉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区律师协会会长
律师法修正草案的公布,在全行业引发强烈共鸣。修正草案首次在律师法层面以专门法律条文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从业基本条件,政治站位高远,导向鲜明。西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始终将行业党建作为“铸魂工程”,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党建引领是行业发展的“定盘星”。草案将这一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全行业校准了航向。
草案坚持执业权利保障与执业行为规范相统一,这与西城律师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深耕公益法律服务的实践高度契合。我们推动“律师进社区”“诉源治理”等机制,早已证明规范与保障并重方能行稳致远。此次修法将这些基层创新固化为法律条文,必将进一步激发西城律师服务首都大局的内生动力。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列为法定职责。西城区聚集了众多头部律所和高端涉外人才,是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修法为我们拓展国际业务、参与全球法律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也赋予了我们更大的使命。
我们将以修法为契机,深化“红墙律师”品牌建设,在党建统领下,统筹推进执业环境优化与涉外能力跃升,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中国式现代化西城实践贡献行业智慧与力量。
* 王令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区律师协会监事长
律师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际,在律师行业内部展开充分的讨论,或许正当其时。
我们是谁?什么是律师?好律师的标准是什么?怎样才算做好一个律师?这些看似基本的问题,答案其实并不简单。长期以来,我们没有真正坐下来共同面对它们。职业伦理的共识,往往不是自上而下地赋予,而是在一次次对话中渐渐生长出来的。条文可以写进法律,但条文替代不了每一位律师内心对“好律师”的理解与认同。
律师法,归根到底是律师自己的法。它关乎职业尊严,关乎执业权利,关乎我们每个人在法治进程中的位置与担当。我们期望它温暖一些,因为它应当善待律师、厚爱律师,让每一位认真履职的律师都能感受到职业的体面与力量;同时它也应当清晰一些,因为它也承载着行业自律的使命,让规范与责任成为共识,而不是悬在头顶的戒尺。保护与规范,从来不是对立的。一张一弛,一柔一刚,共筑行业的根基。
修法是契机,也是邀请。期待更多律师说出心里话,让立法的文本里,多一些鲜活的声音,多一些真实的温度。
* 温新明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通读了律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件,深刻感受到本次修法突出政治引领、兼顾权利保障与责任担当,为新时代律师执业划定根本遵循。
草案新增条文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律所建立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同时将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列为执业必备条件,从立法层面压实律师行业党建责任。这让我更加清晰认识到,党员律师兼具党员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双重身份,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办案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党建融入执业全过程,坚守职业道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专业履职践行法治使命,争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合格党员律师。
草案既健全公检法司协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又提出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还布局涉外法律服务、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通道,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作为党员律师,需要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诚信规范执业,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基层普法等公益服务。
* 王阳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近日,律师法修正草案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为律师行业规范发展、权益保障完善制度基础。本次修法立足新时代法律服务发展需求,兼顾行业监管提质与执业权利保障,是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调整,与全体律师的执业权益、职业发展密切相关。
本次修正案贴合对外开放与区域法治建设需求,聚焦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涉外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拟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跨境执业试点制度法治化、常态化,进一步畅通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协同渠道,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当前草案限期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执业律师,我们要立足自身执业权益与行业长远发展,主动研读草案条文,结合实务经验理性建言;通过多渠道积极反馈意见,共同完善行业制度规则,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益,护航律师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 陈雄飞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律师法修正草案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贴合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需求,立法导向科学合理、务实精准。
草案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律师事业发展的政治根基,把“两个拥护”确立为从业基本准则,筑牢了行业发展的政治底色,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根本制度保障。同时,草案坚持规范与保障并重,固化律师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强调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有力护航律师依法诚信履职。
此外,草案主动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顺应涉外法治建设新形势,完善律所治理模式与行业监管体系,鼓励律师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基层。整套制度统筹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引导行业提质增效,助力律师行业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稳步迈进。
* 韩映辉 西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针对6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律师法修正草案,作为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我坚决拥护、完全赞成本次修法。本次修订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亮点鲜明、意义重大。
一是政治引领更加固化。草案将党的领导写入法律,把“两拥护”确立为律师从业法定要求,制度化压实律所党建责任,实现党管律师工作法治化,确保行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行业治理更加精准。草案坚持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并重,既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优化执业环境,又完善全链条监管惩戒体系,以严管厚爱涵养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三是服务大局更加有力。草案从法律层面明确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为培育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一流律所、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下一步,我将立足岗位职责,强化行业政治建设与执业监管,引导广大律师合规执业、担当作为,助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 李庆保 北京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行业新联会会长,西城区律师行业新联会会长
深入研读律师法修正草案,我对本次修法筑牢行业政治根基、赋能高质量发展有深刻体悟。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将“两拥护”确立为法定从业底线,同步规范律所党建工作,把多年行业党建实践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党内法规与行业立法有机衔接。作为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市律师新联会会长,结合北京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我真切体会到“党建做实就是生产力、做强就是竞争力”,修法为行业党建常态化、规范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草案坚持执业权利保障与执业规范并重,新增涉外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刑事辩护全覆盖等制度,既回应首都涉外法治建设需求,也锚定律师为民服务初心。依托新联会平台,我将团结全市新阶层律师正面宣传、凝聚共识;立足人大代表职责,收集行业合理诉求助力立法完善。我将带头践行“两拥护”,引领北京律师诚信执业、深耕公益、做强涉外法律服务,全力拥护支持律师法修订落地,为首都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律师力量。
* 梁对 西城区律师协会党建委主任
通过认真学习律师法修正草案,对其中“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为律师从业基本要求的规定深有感受。
一是深切感受到“两拥护”入法的重大政治意义。“两拥护”从行业共识上升为法律要求,是对中国律师制度本质属性的立法确认。作为一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首位,修正草案将“两拥护”新增为律师从业的基本条件,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具有深远意义。
二是深切感受到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修正草案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回顾近年来北京市和西城区律师行业推动“两个覆盖”走深走实、推行“党建+业务”融合模式、打造党建品牌矩阵等党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经验成果,充分证明了“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此次修法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三是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和行业党建工作者的责任分量。修正草案的出台,为全行业践行“两拥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引领。我将立足本职岗位,做“两拥护”的坚定践行者,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立足首都核心区站位,以担当诠释忠诚,用实干回应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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