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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律协第二届法治研讨会暨2024信用法治研讨会成果之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企业实践

来源:协会资讯        2025-06-16

刘安鹏

(金融街集团法务总监、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引言


重信守诺,一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小信诚则大信立”,“言必诚信,行必忠正”等诸多诚信典故代代相传,成为宝贵精神财富。在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高达1.88亿户的当今社会,企业诚信已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支柱,其重要地位愈发凸显。本文将立足企业视角,简要阐述企业视角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日报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商品经济的本质就是信用经济,唯有依托信用体系,才能构建繁荣、稳定、有序的市场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为活跃的主体,是社会信用的提供者、使用者、受益者、责任者。立足微观视角,重视信用建设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业合作、提高融资能力、增强竞争力,提升员工凝聚力、获得政策支持;放眼宏观层面,重视信用建设则能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效能与市场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因此,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乃是激发微观主体能动性与保障宏观效能的双重引擎,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之主体信用


主体信用是企业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构建诚信社会与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


(一)需要聚焦企业信用评级

以笔者就职的金融街集团为例,金融街集团最新一期信用评级为AAA(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凭借这一优异的信用评级背书,使集团在融资难度、融资成本控制上取得显著优势,极大地节约了成本,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需要注重企业品牌价值

再以笔者就职的金融街集团为例,“金融街”品牌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23年,“金融街”商标纳入了《十二省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第二批)》;2024(第30届)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中,“金融街”品牌价值高达160.99亿元,荣列品牌价值榜单第36位。


(三)需要关注“ESG评级”

“ESG评级”的评估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核心维度,即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环境(E)因素评估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包括碳排放、能源使用效率、废物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社会(S)因素考察企业与员工、客户、供应商及社区的关系,涵盖劳工标准、产品安全、数据隐私和社区参与等;治理(G)则聚焦公司内部结构和实践,如董事会多样性、高管薪酬、股东权利和商业道德等。这一评估体系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责任投资(SRI)理念,在21世纪初逐渐成形,并在过去十年中加速发展。“ESG评级”在传统的财务视角之外更加看重企业综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在企业信用建设制度方面,也将“ESG评级”理念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之中。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之行业实践


企业信用建设不仅体现在诸多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也体现在各行各业的实践之中。


(一)金融行业的企业信用实践: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是企业的“经济身份证”。信用体系更是在金融行业展业环节中多层次体现,包括风险管理、信贷审批、利率定价、市场信任、金融创新等。

1、从监管角度出发,金融机构分类评级将信用等级作为核心指标,不仅影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金融业务开展可能面临受限,同时也影响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措施的性质、频率和范围。

2、从客户角度出发,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不仅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和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客户经常会依据信用评级调整其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也同样会影响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以金融街集团为例,其凭借3A最高评级(偿还债务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在融资成本上实现显著优势,若以年融资规模1000亿计算,每年可节省利息达10亿元,进一步印证了“主体信用是企业重要无形资产”的重要论断。


(二)物业服务行业的企业信用实践: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

信用是物业服务企业赢得客户信任和市场认可的关键因素: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和提升品牌形象,信用缺失可能导致物业服务企业面临业务流失、法律诉讼和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017年前,物业服务行业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作为行业评价标准。2017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面取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评价,代之以“风险+信用”的评价方式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评价。各地也同步出台相应的信用规则,例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事前准入监管转变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更凸显信用在物业服务行业当中的价值导向。


(三)酒店服务行业的企业信用实践:信用评价

信用是酒店对外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酒店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客户忠诚度,也有助于提升酒店知名度,增强品牌影响力。更重要的是,严格守信经营,可有效防控合规风险,降低潜在法律纠纷成本,为酒店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酒店行业的信用评价不同于金融行业及物业行业的行政性信用评价,更多的为消费者自发的、通过互联网及手机平台发布的,对酒店的体验性评价。

如果一家酒店可以在卫生、设施、环境和服务方方面面都获得良好的消费者评价,就从侧面印证了酒店在客户服务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信用和质量,既为酒店未来发展带来正向助力,也为其他消费者及市场监管部门对酒店的评价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企业营运中企业信用实践:信用审查

信用体系深度渗透于企业运维与企业发展之中,在合同签订、招采、纠纷管理、财务管理、市场扩展、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均需借助信用评价及审查机制,为企业决策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在合同签订、招采环节,通过审核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资质条件,过往业绩及其信用记录和评价,来最终协助确定适格合同对方,若发现对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可以采取未来合作禁用的“黑名单机制”,从源头杜绝合作风险。


企业在处理纠纷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可以参考适用人民法院确立的、限制被执行人的交易行为、公布失信信息、提示失信风险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规避与失信主体合作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并持续 完善自身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在运维过程中通过全面合理引入信用审查机制,能够快速聚焦核心风险指标,实现风险的高效识别与管控。同时,依托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客户分层管理,精准筛选优质客户资源,最大限度规避商业及法律风险,为企业业务稳健发展牢筑坚实保障。


三、企业社会信用建设愿景


目前,信用体系建设正经历从道德倡导到法治约束的转型,即从“重信承诺”的传统美德,到立法层面的刚性规范,这一转型过程任重道远,不仅需要企业个体的自觉,还需要行业自律。而诚信也不应紧紧停留在自觉、自律,还应当进入法制化轨道,用法律为企业信用建设提供保障。


(一)企业信用主体自觉

“基业长青”是广大中国企业的发展愿景,企业信用主体自觉,意味着将企业将诚信从外在约束内化为企业的核心价值与行为本能。唯有企业自身将诚信原则贯穿经营始终—从战略决策到日常运营,从产品质量到客户服务,从契约履行到信息披露,方能搭建“百年商号”的稳固梁柱,令其在时光淬炼中焕发光彩。当无数诚信之光的百年企业如百川归海,必能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坚固基石。


(二)企业信用行业自律

对于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来说,不仅需要企业个体的诚信,更需要行业通过自律规范,进而形成协同共治的信用生态。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牵头,引导成员企业共同制定并遵守行业信用标准、行为准则和惩戒机制。这不仅能有效弥补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监管盲区,更能通过行业自律监督、行业信息共享和集体声誉约束,及时发现、警示并纠正企业失信行为。强有力的行业自律能够显著降低交易风险和监管成本,增强市场透明度与可预期性,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秩序,最终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与核心竞争力,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注入内生动力并构建长效机制。


(三)企业信用法制保障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四个坚持”的总体方向,其中就强调了法治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将“商务诚信”专章进行规定,国家将加强统计会计、主体监管、金融税务等领域的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征信管理、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信用咨询、信息安全也将进入法制化轨道。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出台,将为企业信用建设提供重要法制保障。


结语


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企业与信用的关系,亦是“鱼与水”的共生逻辑——信用滋养企业成长,企业夯实信用根基,从企业微观层面的信用坚守,到宏观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信”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主线。企业社会信用的建立,也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的重视与实践。只有当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更为诚信、健康的商业环境。在社会主义法治与信用并重的时代语境下,企业唯有将信用融入血脉,方能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稳立潮头,汇聚起磅礴力量,推动社会在诚信的航道上稳健前行。

 

作者:刘安鹏

整理人: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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